霍普股份实控人履历或被刻意隐瞒 被质疑抢注知名品牌
中宏网股票3月11日电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霍普股份)致力于建筑设计、城市设计等诸多领域的发展,在高端住宅和城市综合体设计领域表现突出。
根据招股书披露,霍普股份实际控制人龚俊,与另一自然人欧阳颖原为重庆建筑大学校友,历史上二人共同创业,后续二人因职业规划不同,逐步停止业务合作。目前,欧阳颖主要经营深圳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深圳霍普使用“霍普”商号未经过公司授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深圳霍普使用“霍普”商号无需取得公司授权。
对此,招股书称,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经核查,公司的登记机关为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霍普的登记机关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与深圳霍普虽然属于同行业企业,但分属于不同的登记机关管辖,深圳霍普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霍普”商号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无需取得公司的授权。
但与此同时,霍普股份与“麦格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深圳麦格霍普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同样从事建设设计业务、且企业名称中使用“霍普”商号;也即,目前“深圳麦格霍普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同样注册在深圳并同时使用“霍普”商号字样,这是否会导致“深圳麦格霍普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对深圳霍普商号的侵权?对此霍普股份并未做出披露,也未对本网的采访做出回复。
另据深圳霍普官网显示,该公司在官网中同时使用了“HOOP”的标识。公开资料显示,美国HOOP于1995年成立于美国加州,2000年-2008年间,其先后在深圳、上海、杭州设立了3家分公司及代表处,也即美国HOOP与霍普股份同在上海市开展经营。另有报道指出,霍普股份早期为美国HOOP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在上海设立的分支机构,后独立出来自行发展,而霍普股份注册“霍普”商号,也有对国际知名品牌的抢注之嫌

(图片来源:网络搜索)
不仅如此,霍普股份此前曾在新三板挂牌交易,并在2015年6月发布了《公开转让说明书》,其中披露霍普控股的前身为上海坎普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2015年1月才更名为“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显示,霍普股份实际控制人龚俊“曾任职于新加坡杰盟建筑设计公司”,但是这一段描述在本次招股书中并未提及,招股书中对实际控制人职业履历的信息披露是否完备值的拷问。


(图片来源:企业招股说明书)
此外,招股书还显示,绿地集团一直都是霍普股份的主要客户,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的结算收入金额分别为1611.59万元和554.29万元,而截止到2019年末和2020年上半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则分别为2696.74万元和2822.3万元,也即在2020年上半年末对绿地集团旗下公司的应收账款中,包含了大量在2018年末就已经存在的欠款。
另据招股书第341页显示,“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对应的前十大客户及其对应项目”信息中,截止到2020年上半年末存在1年以上欠款且金额超过百万元的项目,均来自于绿地集团。
2019年11月,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出的工程联系函表示,因业主(指绿地华中公司武汉绿地中心项目部)欠付巨额工程进度款,已造成我司资金无法正常周转,被迫即日起对项目实行全面停工,待业主解决工程款支付事宜后即进行复工。另据公开信息显示,2020年9月16日绿地控股第一大股东格林兰将绿地控股1.43亿股质押给国金证券;国金证券近日表示,绿地控股目前跌破了150%的预警线,但是远未到平仓线。
目前来看,霍普股份的主要客户绿地集团存在较大的资金支付压力,这是否会给霍普股份带来欠款回收风险?同样值得投资者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