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之源太赫兹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传销被冻结5300万元
中国裁判文书网3月8日披露了国之源(江苏)太赫兹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传销,被冻结5300万元的行政裁定书,全文内容如下:

申请人:曲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地:曲周县振兴西路18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30435MB0X48821M。
法定代表人:韩红续,职务:局长。
被申请人:国之源(江苏)太赫兹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智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MA20T1LA74。
住所地:常州市新北区。
被申请人:国之源投资(海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MA5T66QH6P。
住所地: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
申请人曲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被申请人国之源(江苏)太赫兹科技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国之源(江苏)太赫兹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从事传销、组织策划传销一案中,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隐匿违法资金,申请人曲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月11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的账户予以冻结,冻结金额为53000000元。
经审查,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第一款、《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被申请人国之源(江苏)太赫兹科技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国之源投资(海南)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使用的账户均予以冻结,冻结金额为53000000元。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决,可以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对这一涉嫌传销,几十万人参与的平台,给了许多人一个提醒:远离传销,树立正确世界观吗,人生观,价值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