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人寿关联方长期占用资金 朱孟依家族持股近90%
日前,银保监会对珠江人寿开出90万元罚单,原因是该公司存在保险资金违规用于缴纳项目竞拍保证金、关联方长期占用保险资金等违规问题。

银保监会检查发现,珠江人寿存在三大违规问题:
一、项目子公司融资借款超过监管比例规定
银保监会检查发现,2017年5月至9月,珠江人寿向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大同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益阳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崇州万达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平顶山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四个项目子公司100%的股权,并约定由珠江人寿向项目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四个项目预计投资总额分别为7.84亿元、8.59亿元、7.01亿元和8.82亿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项目实际融资借款金额合计分别为4.32亿元、4.48亿元、3.96亿元和4.27亿元,融资规模占项目投资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5.15%、52.16%、56.48%和48.37%,不符合《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2〕59号)第二项第4条关于融资规模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40%的监管规定。
时任珠江人寿不动产投资部总经理张丽贤是上述投资项目的专业责任人,负责对上述不动产投资项目进行审核; 时任珠江人寿总经理胡国萍是上述投资项目的行政责任人,对项目合法合规性承担主要责任。张丽贤、胡国萍对该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子公司融资借款超过监管比例规定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对珠江人寿罚款30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胡国萍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张丽贤警告并罚款10万元。
二、保险资金违规用于缴纳项目竞拍保证金
2019年4月,珠江人寿向宁波安宸基金投资5亿元,用于开发广州新瑶投资有限公司的增城新围项目,约定用途为支付土地出让价款及工程建设款。实际过程中,珠江人寿投资金额5亿元经多次流转,扣除各流转银行账户原有余额后,仍有3.37亿元资金流入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用于新塘镇群星村经济联合社项目竞拍保证金。珠江人寿进行上述投资过程中,未详细核查资金用途,未能有效防范和纠正资金用途与约定用途不一致情况。保险资金用于缴纳项目竞拍保证金不符合《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保监发〔2010〕80号)第十二条的规定,持有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期间未严格履行职责、投后管理不到位违反了该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时任珠江人寿不动产投资部总经理张丽贤负责对上述不动产投资项目的审核和后期运营情况的监督;时任珠江人寿总经理胡国萍是上述投资项目的行政责任人,对项目合法合规性承担主要责任。张丽贤、胡国萍对该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保险资金违规用于缴纳项目竞拍保证金、资金用途与约定用途不一致行为,违反《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对珠江人寿罚款30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胡国萍警告并罚款7万元,对张丽贤警告并罚款7万元。

三、关联方长期占用保险资金
截至2019年6月30日,珠江人寿涉及股东关联方的7个项目应收利息共计90笔,金额合计9.44亿元,其中10笔应收利息账龄达1年以上,金额合计1.13亿元。截至检查日,珠江人寿投资于宁波安昌基金、首泰仁基金的2笔项目投资资金合计18亿元,被股东关联方无偿占用超过2年。珠江人寿未针对此类资金占用问题建立相应的制度机制,未就投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归还事项与有关各方签订明确协议,也未就推动款项回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上述行为不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8〕1号)第五十八条、《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9〕35号)第二条及《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2〕59号)第三项第1条的规定。
黎红卫时任珠江人寿副总经理,分管投资管理中心,未尽到投资项目资金管控的责任;廖方和时任珠江人寿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负责财务核算与资金管理,未就推动款项回收采取有效措施。黎红卫、廖方和对该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关联方长期占用保险资金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对珠江人寿罚款30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黎红卫警告并罚款7万元,对廖方和警告并罚款7万元。
珠江人寿上述罚款90万元,时任珠江人寿总经理胡国萍等人合计被罚款48万元。
朱孟依家族合计持股近90% 偿付能力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珠江人寿成立于2012年9月,从股东背后千丝万缕的联系来看,合生创展集团创始人朱孟依家族牢牢掌控着珠江人寿。

珠江人寿第一大广东珠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0.15%股权,根据《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得超过三分之一,珠江投资持股比例恰好在监管要求线之下。第四大股东广东韩建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30%,珠江投资与韩建投资两者实际控制人均为朱伟航。朱伟航正是朱孟依的次子。
第二大股东广东珠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0%股权,珠光集团由朱孟依三兄弟中的老三朱庆依掌控。
第五大股东广东新南方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3%,掌舵者为朱拉伊,属于朱孟依三兄弟中的老大。
第三大股东衡阳合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18.96%股权,从股权上看,与朱孟依家族似乎没有关联。根据其对外公布的官方显示,衡阳合创隶属于珠江合创集团,董事长为朱介武,而朱孟依正是朱介武的姐夫。在媒体的多次采访中,朱介武,称正是在“自己姐夫朱孟依引导下,从公务员辞职下海,走上了经商之路”。

也就是说,朱孟依家族合计持有珠江人寿89.71%的股权。
成立于2012年的珠江人寿,掌门人更迭可谓频繁。第一任董事长汪群于2013年9月提交辞职报告,接任者陈潮明于当年11月获准正式上位,于2014年7月提交辞职报告,接棒者为陈冬至,陈冬至于当年9月正式上任,2016年6月,陈冬至卸任董事长一职。
此后朱伟航曾一度想接任董事长一职,不过监管层并未批复,最终具有农业银行背景的翟素文出任第四任董事长。3年后,翟素文又被张军洲接替。履历显示,张军洲主要工作经历也是在农行渡过,曾任农行四川省分行行长。张军洲已经是珠江人寿的第五任董事长。
2019年珠江人寿营收79.51亿,其中保险业务收入33.35亿,投资收益为39.21亿,净利润为3.74亿。根据2020年发布的偿付能力报告,2020年收入合计为72.74亿,净利润为3.15亿。
2020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珠江人寿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5.37%,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74.33%,最近一期风险综合评级为B。根据银保监会公布的最新数据,2020年第四季度末,178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6.3%,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4.3%。珠江人寿的偿付能力远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