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恒生物业绩下滑:实控人卷入非法集资案涉金额3.25亿

发布时间:2021-04-14 文章来源:财经参考

4月12日,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恒生物”)进行新股发行申购,公司此次募集5.71亿元,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发酵法丙氨酸5000吨/年技改扩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财经参考注意到,在公司即将上市的高光时刻,实控人郭恒华卷入非法集资的余霾未散,其涉及的相关金额达3.25亿元,可能面临9800万元担保责任,但对于上市后的暴富,可谓“九牛一毛”,足已支付以上可能带来的赔偿。

近年来,华恒生物收入与利润齐增长,凭借对第一客户知名公司的大额销售,公司获得了较多的市场份额,但未来增长较大,市场容量有限,另外,其产品价格的大幅下滑,也带来了业绩的下滑,令上市后的投资价值锐减。

上市前夕郭恒华甩掉巾帼小贷的法人身份,被涉案主犯指认为巾帼系实控人

2017年10月,一款专注女性投资理财的平台“她金控”暴雷,数亿资金的得不到赎回,其静悄悄的关闭了赎回功能,数万名投资者欲哭无泪。

这让安徽省“优秀民营企业家”,安徽省科技创新领军人物,安徽省第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合肥市妇联副主席,合肥市女企业家协会会长集多重荣誉于一身的郭恒华站在了舆论风口。

大部分受害者均表示,当初选择投资她金控平台,不仅是看重有着风投和国资公司控股的背景,更是看重郭恒华这位省人大代表控股公司背景的背书,受害人对她金控的安全性和专业性有着高度的认可。

据了解,“她金控”平台的参股公司便有郭恒华曾控制的合肥高新区巾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简称“巾帼小额”)。工商资料显示,该企业设立于2009年1月,2016年7月之前,郭恒华担任该企业的负责人和法人代表。而在2016年7月,郭恒华将负责人和法人身份转给薛金合。

就在巾帼小额法人发生表更的前一个月,2016年6月,华恒生物便提出了IPO上市申请,但等待一年后,2017年上述金融平台发生暴雷期间,华恒生物IPO中止了审查。

财经参考发现,华恒生物还曾持有巾帼小额10%的股权,也是在其提交IPO上市申请的前半年内,华恒生物选择了退场,将5%股权转让给自然人金鑫。但事后,双方发起了诉讼纠纷。

据安徽省合肥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号为《(2017)皖0191民初6236号》的《金鑫与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郭恒华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2016年11月4日,金鑫应约参加巾帼公司突然召开的临时股东会,华恒生物公司宣布巾帼公司有巨额贷款无法收回,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拟由他人接管、重组。2017年11月6日,金鑫至工商部门调查才知晓,其于2015年签署的法律文件被调换成与华恒生物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现巾帼公司已人去楼空。综上,郭恒华长期担任巾帼公司法定代表人,自行或操控巾帼公司在案涉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前,向股东及社会进行虚假宣传,隐瞒巾帼公司的恶劣经营状况,误导金鑫入股,并私自调换与金鑫与王萍签订的协议,将其控股的华恒生物公司所持巾帼公司5%的股权抢先脱手。在金鑫入股数月后,突然宣布巾帼公司陷入危机,显属欺诈。不过,由于证据不足,金鑫败诉。

由于她金控在薛金合担任巾帼小贷法人期间出现了暴雷,因而所有的矛头均指向了薛金合、杨松柱等人。据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案号为(2020)皖01刑终520号的《薛金合、王斌、杨松柱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巾帼小贷公司、巾帼投资公司、巾帼典当公司均由薛金合实际经营管理,几个公司的股东高度重合,股东只参与公司分红,不参与公司具体经营管理;在经营过程中,私自通过巾帼投资公司担保,利用巾帼小贷公司线下非法融资,后对外放贷形成不良贷款近3亿元。为了挽回损失,薛金合想把巾帼系的3家公司与科创巾帼安徽分公司一体化,通过“她金控”平台募集资金来服务4家公司的日常,先后通过“微金易贷”、“她金控”P2P平台线上发布虚假标的进行非法融资。

不过,薛金合在上述中称,该案是单位犯罪,且巾帼系的实际控制人是郭某,原判未查清郭某涉案情况属主要事实不清,其在侦查阶段的供述是受郭某、俞谆喆诱供所作。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恒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恒华共涉及17 起民事诉讼案件,全部系因原告诉求郭恒华承担担保责任所致。与郭恒华所涉及民事诉讼主债权相关的薛金合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投资人合计损失约2.43 亿元,以及郭恒华已涉及和潜在可能的民事纠纷最大数额,并扣除重复计算部分,总计约为3.25亿元。

招股书披露,在郭恒华涉及的17起案中,一起执行完毕,一次和解撤诉,15起中,8起案件因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不需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另7起需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7起案件最大金额约为9,048万元。

近半收入倚杖第一客户,业绩下滑前景隐忧

招股书豪称,华恒生物为全球范围内规模最大的丙氨酸系列产品生产企业之一,其在丙氨酸系列产品领域的市场份额接近50%。而公司能取得较大的市场份额离不开第一客户德国公司BASF SE及其子公司(以下称“巴斯夫”)的贡献。

资料显示,巴斯夫设立于1865年,总部在德国,为新型绿色螯合剂MGDA全球规模最大的生产企业,世界500强企业。截至2019年底,公司共有将近118,000名员工,在全球90多个国家开设公司,拥有6个大型一体化基地和361 个其他产品基地。

资料显示,公司来自第一大客户巴斯夫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9,107.93万元、22,889.40万元、22,720.93万元和11,564.1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9.95%、54.39%、46.25%和 44.74%,占公司L-丙氨酸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9.26%、64.42%、65.10%和60.08%,客户集中度较高,对巴斯夫存在重大依赖风险。同时,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秘樊义曾于2008年3月至2015年12月历任巴斯夫大中华区财务部经理、大中华区并购负责人;而董立董事闵立行也曾于2009年至2013年任巴斯夫大中华区业务管理全球副总裁。

但公司对巴斯夫却微不足道。据了解,巴斯夫业务范围广阔,涵盖化学品、材料、工业解决方案、表面处理技术、营养与护理和农业解决方案六大业务板块。2019年度,该企业从超过7.5万家供应商进行采购,为将近10万家客户提供服务。

“衣食父母”为华恒生物大量创收的同时,也存在一定风险。

报告期内,巴斯夫向公司采购了大多数份额的L-丙氨酸产品,但同时也向其他第三方采购L-丙氨酸,同时,公司支柱产品L-丙氨酸的售价持续下滑,从2017年的1.73万元/吨下滑至2020年1-6月的1.51万元/吨,下降幅度12.71%。

值得注意的是,华恒生物在业绩在连续的增长之后踩下了“刹车”。数据显示,2020年,公司实现营收为4.87亿元,同比微幅下降0.83%,但扣非后净利润跌破亿元,出现了17.96%的下滑。

公司高度依赖单一的客户的诟病日益显现。未来,若巴斯夫增加对其他第三方L-丙氨酸的采购,减少对公司的采购订单,或根据最优惠客户条款提出异议、主张调整销售价格、信用期等交易条件,或是公司对其的销售价格持续下降,将对公司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财经参考注意到,在公司上市前夕的2018年9月至2019年11月间,实控人郭恒华进行了8次股权转让,共套现月1.85亿元,直接持股比例由41.61%的股权下降至26.43%,那么,其减持股权是为了上述案件涉及的担保赔偿还是对公司未来前景的担忧?其上市后,会不会大量减持从而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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