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规挪用资金项目拒不整改 宏达股份被实施监管强制措施

发布时间:2021-04-22 文章来源:新浪财经

宏达股份(600331)公告,公司收到四川银保监局《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

决定书指出: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存在信托项目资金被股东宏达股份及其关联方挪用的情形,要求限期整改。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和公司拒不整改,不配合我局开展风险处置,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相关行为已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实施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决定:限制公司参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相关权利,包括股东大会召开请求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处分权等。

企查查APP显示,宏达股份是一个以金属冶炼和化工为主的综合性企业,该公司的产品包括磷铵、肥料级磷酸氢钙、磷酸二氢钾等化工产品,以及钼、铟、锗、氧化锌等金属材料产品,此外公司的业务还涉及矿山领域,2001年上市。

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宏达股份分别为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第一、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32.04%、22.16%;刘沧龙通过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宏达股份,间接持有四川信托约24.77%的股份,为最终受益人。

企查查显示,宏达股份已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12.46亿元。此外,宏达股份涉及到多条法律纠纷之中。

12月23日,宏达股份开盘跌停,报2.10元/股;今日下午开盘报2.21元/股,跌幅达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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