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嘉颐建筑工程公司被责令整改:发生高坠事故致1死

发布时间:2021-08-15 文章来源:中国网

记者从广西住建厅获悉,因承建的贵港市平南县平南凯旋国际项目发生高坠致死事故,广东嘉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广西施工的所有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被责令停工整改。

据介绍,2021年7月21日,贵港市平南县平南凯旋国际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

该项目建设单位:广西大将壮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慧杰,项目负责人:李云锋;

施工总承包单位:广东嘉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官健,项目经理:苟权仁,专职安全员:崔勇军;

监理单位:广东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启宗,总监理工程师:申湘林。

广西住建厅根据“严管重罚、惩防并举”长效机制的要求,责令施工总承包单位广东嘉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全区范围内施工的在建房建市政工程立即停工整改,并责令事故项目相关单位深刻自查反省。

停工整改范围包括:广东嘉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全区范围内施工的所有在建房建市政工程。

停工整改时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

广西住建厅要求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立即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督促广东嘉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本辖区内的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实施停工整改(该公司在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及“桂建通”平台中除事故项目外只有贵港市平南县海联龚州一号及大安荣和小镇2个项目,各地还应核查其是否有未列入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及“桂建通”平台的项目)。

此外,广东嘉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严格执行主管部门下发的停工整改指令,并在整改完成后需由其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工检查申请

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同时对事故项目建设单位广西大将壮业投资有限公司在本辖区内的所有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严格督促落实整改,该停工的要坚决停工。

如广东嘉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大将壮业投资有限公司拒不执行停工整改指令的,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七条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进一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广西住建厅要求贵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立即责成该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深刻进行事故原因分析,落实有关整改措施并分别形成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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